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一批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加強以案釋法,有力震懾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藥品安全的濃厚氛圍。這是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聯合開展的全國“質量月”活動之一。
藥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國計民生,事關社會大局穩定。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藥品安全工作,強調以“四個最嚴”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堅持產管并重,嚴把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各級人民法院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懲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2013年至2022年,全國法院共審結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以及妨害藥品管理罪一審刑事案件2.8萬余件,判決3.8萬余人。
此次公布的5起案件均與人民群眾日常用藥安全息息相關,涉及進口藥品、疫苗、醫療美容藥品、特病藥品、口腔科非處方藥品等不同藥品類型,包括網絡犯罪、消毒產品冒充藥品、醫保騙保等典型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被處以高額罰金,體現了人民法院堅持人民至上、從嚴懲治危害藥品安全犯罪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
最高人民法院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藥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監督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壓實主體責任,依法審判,能動司法,把維護藥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陸迪